请问一下律师,我在浙江工作,因为搬厂了,我没有跟着去,老板就把工价减下来,而已还托欠工资,又没有劳动合同,我怎么才能拿到工资,您能不能给说那几条能帮到我,谢谢
回答数:891
您好,用人方这样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建议您搜集相关证据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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