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分居半年,起诉一次了,要再过半年才可以二次起诉离婚,这段期间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二次开庭的时候我可以让他补上之前没给的抚养费么?我没钱抚养孩子,可以把娘家陪送给我的家电拿出来卖了么?犯法么?
2025-03-16 18:45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六个月以上,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但是,在您提出离婚诉讼后的一年内,另一方不得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如果您的丈夫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如果您确实无力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您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如通过社会福利机构或者家庭援助等渠道获得帮助。 至于将娘家陪嫁出去的家电出售,这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因此,建议您先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并确保自己的做法合法合规。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