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长期经受家庭暴力,精神暴力,性侵范,恐吓,威胁。危及生命安全及走连累家人安全。我与他生育孩子十几年后2013年才登记结婚的。我想问如果我起诉2013前在我名下的所有财产是否属于我个人所得。我过去被打没有证据,现在有他欧打财物的照片及报警记录及邻居可以做证。这种情况起诉会离婚成功吗?
2024-08-10 00:35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争议性。在涉及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的情况下,保护个人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已经遭受了家庭暴力,并且担心自己或家人的安全,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支持。 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非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者法律规定例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丈夫因为家庭暴力而殴打您并导致财产损失,那么这部分财产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分割。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法院的裁决以及父母之间的协商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障自身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基于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如有任何疑问,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