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和村民纠纷法律问题 前期签订了一份搬迁协议,支付两万多元,然后宅基地退为农耕地。但是当初只是搬走,没有拆除。 三年后又重新签了另外一份协议,支付18万,完全拆迁并退出宅基地。但是这份协议并没有说完减去三年前第一份协议支付的两万五。在履行合同时政府单方面出了个扣款协议,要求扣除之前的两万。是否合理??
2019-08-25 16:19您好,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合法,可以补充协议,已经下发的钱款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可以要求政府下发补偿款的具体文字材料查看是否是扣除,无故扣除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涉及被侵权,可以具体和我们进行电话联系,为您提供专业解答,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