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友在一起4年多,期间他给我付首付购买了一套房子,中间的贷款也是他在付,名字写的是我一个人的明字。后面分手了,分手的原因是他欺骗我他有家庭有孩子的事实,因为无法忍受,而且自己也到了适婚的年龄,所以决定分手,也是好聚好散。不过后面他又反悔了,想要回曾经给我买的房子产权。请问他能拿的走吗
22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该房产是您与男友共同出资购买,并且在购房时使用您的名义登记,那么该房产应当属于你们两个共有财产。然而,由于你已经和男友分手并同意好聚好散,因此他有权要求返还该房产。 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点。 明确共有的证据。确保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房产是你们两人共同所有,比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 沟通协商。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他的立场和需求,看是否有妥协的空间。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具体的建议和支持。 法律规定。了解相关法律条款,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助于您做出明智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