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不还,有欠条的一万多。在我不干之后因包工头不给钱导致我在工地呆了20天,(干了两月就给了600块钱生活费,包括期间在我不干的20天给了两百,还是分两次。真是连坐车回家的钱都不够)请问我这能得到赔偿吗?请律师得花多少钱?
2024-07-03 23:55根据你的描述,你的情况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首先,你持有欠条,这是证明拖欠工资的重要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 与包工头协商,尝试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2. 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 3. 如果劳动监察大队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赔偿。 4. 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律师费用,这取决于你所在地区和律师的收费标准。一般来说,劳动争议案件的律师费用可能在几千到一万人民币不等,具体费用需要咨询当地律师。此外,如果你的经济状况确实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由政府指派律师免费为你提供法律服务。 请注意,劳动争议案件有时效性,一般为一年,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建议你尽快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