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日与人发生口角,那人推我摔倒,我心中不服,第二日去争论,争论当中那人突然给我一拳击打至太阳穴,然后手拿菜刀抵至我脖子,刀口扎破我的脖子。我情急之下用日常携带的水果刀扎了他。请问我属于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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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是不属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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