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与前夫结婚,前夫所在公司约于2015年因股权激励政策给了前夫一些股票,数量不详,2018年8月我与前夫离婚,未对股权做出分割,听闻今年3月和6月,前夫公司已分两次售出部分股票变现,且其中3月的变现已到账,我现在是否可以将其作为当初的夫妻共同财产提出对其进行分割?
回答数:406
可以。如果对方当时有隐瞒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可以提起诉讼申请分割。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865 人今日律师解答 52931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