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问一下我和前夫没离婚之前,他父亲买了一套房子,但是产权证上只有我前夫和他父亲的名字,但是我前夫又在银行有一笔贷款,但是我有去签字,而且又和我母亲,两个姐姐都借有钱,但是没借条,后来我们离婚了,但是协议上我们写了没房产,没债务,我们只是口头上讲过银行货款他还,我娘家这边的钱我来还,可是现在事情过来有几年了,现在他反悔了,要银行贷款我来承担一半,我和小孩现在可不可以起诉要他家房子属于他产权的一部分,还有小孩从我们离婚后他没有付过一分生活费,我可以也起诉向他要这几年来应该付的一部分生活费吗?
2025-12-28 19:54关于您提到的房屋产权问题,建议您可以首先尝试与您的前夫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于银行贷款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及利息。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贷款的偿还责任,并可能要求其支付逾期还款的罚息。 至于孩子的生活费用问题,如果您的前夫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也可以寻求社会福利机构的帮助,以确保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