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之前,丈夫就已经和一个小三在一起并生有一儿子,但因为学识不够也无钱请律师导致原本家中有两个女儿全归男方,且家中所有房屋归两女儿所有,但是需男方百年过世后女儿们才能动用这个房屋进行出售。但现在其中一女儿已满18岁但是仍在上大学并且生病无钱医治,男方现在执意不支付已满18岁女儿的任何费用。我是一普通打工者一个月1000带点儿的工资,但是男方一个月有10000左右的工资。现在无钱医治,我和女儿该怎么办?重新上诉离婚会怎样?告他重婚罪易成立吗?对女儿们的前途有没有影响?
4天前您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导致婚姻无效或可撤销,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请求损害赔偿。 对于您提到的女儿的情况,如果男方确实已经与小三结婚,并且孩子出生,那么女儿可能需要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费或者直接将孩子的抚养权转移给自己。同时,由于您目前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为女儿提供医疗支持,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的社会福利机构求助,寻求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至于是否起诉男方重婚,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证据。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女方能够证明男方确实存在重婚的行为,法院可能会认定其构成重婚罪,进而判处相应的刑罚。因此,在决定是否起诉时,建议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案件的具体事实、法律适用以及可能的风险和后果,做出明智的决策。 最后,无论何种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希望您能够积极采取行动,争取最有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