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下午好!我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前妻离婚一年了,但是没有离家,她一直住我家,有个5岁儿子,判给我。前几天,她就给我留一封信,就走掉了,从此杳无音讯,我能否报失踪案,让警察去找她回来,或者警察提供她的详细地址,我自己去找她?
2025-03-08 16:27尊敬的用户,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的前妻已经离开您并且无法联系到,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指定居所不明,并且可以要求法院发布寻人启事。此外,如果您有确凿证据证明您的前妻确实离开了家并消失不见,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警方协助寻找。 请注意,在进行上述行为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为了防止纠纷升级,请尽量避免采取极端措施,如暴力追查等。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