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4月28日离婚,有两个孩子,女儿,14岁,儿子6岁,都归前夫。离婚协议写明,在不影响孩子的学习,我随时都可以跟孩子一起吃饭,住,玩。但离婚后半年后,我要求见孩子,但前夫说因我刚离开那个家,孩子未适应,所以让我迟点再见,我为了孩子,只好忍耐,但见了女儿有几次,都是约了吃饭,到2017年我实在忍受不了不见儿子,便打电话要求前夫,但前夫还是这样,我在7月1日打电话要求明天与孩子一起一天,回去吃饭见外婆外公,但前夫不答应,以各种借口推掉,最后我说不让见我就上门,才让女儿问我时间,但第二天又威胁女儿,然后反口了,到现在也没跟儿子吃过饭,只见过儿子2次。现在希望我们能多相处,我该怎么办?
2021-06-2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