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凡普金融贷款106000,实际到手75000,等额本息每月还3496元已经还了30期,还款约105000还剩六期约两万多,随着对金融市场的整顿,我觉得他们是套路贷,我决定剩余六期不还了,他们现在以发来律师函,请问,我这钱不还可以吗?谢谢了。

2019-11-28 14:2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对于借款金额,不得在给与之前进行预先扣除,按照实际到手的金额计算利息。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19-11-28 14:20:1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351今日律师解答 47793

相关推荐
苹果假售后欺骗消费者可以处理吗 1回答
庄河土地违法毁坏举报电话 1回答
朋友打架进看守所了都赔偿完事了多久能出来 1回答
灵武人民法院执行庭执行法官名单 1回答
派出所可以随便传唤无违法的人吗? 1回答
刚买的二手房子橱柜掉了可以起诉吗 1回答
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定损不下来 1回答
欠1500元法院会开庭吗 1回答
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条件 1回答
香港找什么律师告香港银行 1回答
你好南京律师在线解答,麻烦咨询个事 1回答
远航游戏使用机器人违法吗 1回答
数据链dtch合法吗 1回答
来分期借款平台怎么投诉? 1回答
没上班工伤保险给交了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