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拖车维修没有修好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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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为此支付防护栏的赔偿款2390元、评估费2637元、拖车费1584.7元、罚款800元、停车费1160元。事故发生后,原告马上通知被告,被告派人到现场进行了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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