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写的交付日期是18年5月31日,实际通知我们去收房是在10月份,一起去的有几百个业主!现在看物业费发票,是从2018年6月1日开始收的,这合理吗?

2021-01-14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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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可以拒绝支付

2021-01-14 19: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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