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于2017年2月17号在河北省邯郸市武安碧桂园定了一套期房,交定金1万,在开发商催促下,在2月18号签认购,交预付款168494元,公共维修金15138元。在2月19号,20号两次到武安碧桂园签正式预售合同,因对其中的不合理条款提出异议,并提出修改意义附件中,碧桂园销售员嚣张地说,一个字都不能改,今天不签你就是违约,钱一分不退,现在是发短信过来,限23号必须过去签字,否则一分不退,房子另售。签约时我有录音录像。网上搜一下碧桂园维权的字眼,全国多地碧桂园业主投诉碧桂园无果,难道我们老百姓的权益真的就无法保障了吗?
2017-02-25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