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回迁楼,当初政府是打着棚户区改造的名义拆迁,现在楼建完了,要入住了,政府不承认是棚户区改造了,现在说法是政府在开发商手里买的商品楼给我们住,如果入住商品楼就得多交很多钱,如入住费,契税等。我们好几百户联名去找政府了,但都没有结果,坑了我们这些老百姓了。都没处说理去。长春市双阳区政府
2019-07-19 16:09您好,政府无论以什么理由征地拆迁都得做出补偿,否则就属于违法抢占,非法行为,可以要求做出合理的补偿,如果涉及被侵权,可以具体和我们进行电话联系,为您提供专业解答,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