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申请过贷款,申请了4w,到手金额为3w,分12期还款,每个月还款4135,逾期了,逾期费每日收取当月应还金额的百分之五,请问这属于违法吗,属于高利贷吗
2025-12-20 17:44首先,关于您的问题,我需要澄清的是,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并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您确实存在违约行为并且未按期偿还借款,那么可能涉及违约责任的问题。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逾期支付利息的行为,一般会认定为违约,而每天收取当月应还金额的5%作为逾期费用是不合理的,因为这超过了法定的日利率上限(即年利率不超过24%)。 综上所述,如果您的贷款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不存在欺诈或者强制性条款等情况,那么您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行为,也不属于高利贷。但是,建议您及时与债权人沟通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避免因欠款问题导致的不良影响和法律责任。同时,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建议在进行任何金融活动时,务必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风险,选择合适的金融机构或平台进行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