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款另方作为担保人,可现在以离婚。新的婚姻法出台后,之前以判决的案子,能否从审?
8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他人借款,并由另一方作为担保人,在离婚时可以主张该债务为共同债务,但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和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事实。同时,根据新的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原判决已经生效,且债权人同意将原判决作为新婚姻法适用的基础,那么可以在离婚时请求法院对原判决进行审查。然而,具体到您的情况,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