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9月20日早上,有个阿姨在本店选酸奶,选好后急需上厕所,店里的厕所也兼库房用,没有对外开放的,出于人道主义我还是让她上了,结果上完厕所出来的时候(门口有个10厘米的台阶)就把脚崴了,当时我扶她坐下也给她拿冰敷了约半小时,她家人吧她接去了医院。这过后11月23过来找我们说她骨折做了手术要求赔偿,还说我的地上没有贴标语,又说台阶高,门又推不到好开,要求赔她医药费8000元合理吗?
回答数:499
不合理。不是合理请求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4010 人今日律师解答 44378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