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定书性质内容

2022-05-19 09:4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我国《仲裁法》第54条规定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这是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制作方法如下:   (一)首部   1、文书标题。文书标题由文书制作机构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即“××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分两行居中书写。   2、文书编号。文书编号一般由年份、制作机构代字、文书性质和序号组成,如:苏州仲裁委员会制作裁决书的编号为“(2005)苏仲裁字第007号”。

2022-05-19 09:43:59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197今日律师解答 46249

相关推荐
需要代理离婚案件,我是被告方 1回答
法律有没有规定未成年不能买安全套 1回答
疫情期间让员工提公休申请,不提不发工资合理吗 1回答
客户逾期未付款,但不同意解除合同产权人是否能够单方解除 1回答
您好!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1回答
眼部轻微伤赔了22万 1回答
若合同没有约定一方先履行,能否拒绝先为履行 1回答
征信有逾期可以入党吗 1回答
丈夫死亡后,妻子把车借给别人有驾照,肇事了,借车人有责任吗 1回答
农村老瓦房拆了一年半政府还不批下来都在外面租房住 1回答
因自已的原因,造成他人酒驾被处罚,应承担如何责任? 1回答
死亡事故排除他杀的法律依据 1回答
您好!有问题想请教一下 1回答
龙岗区劳动仲裁咨询电话 1回答
一个公司两个专户资金周转是否合规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