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酒席,收据是我欠饭店600元,前天晚上有水桌900元他们忘写进去了。之后来要钱要1500元(当天开收据时我提醒他们了,他们说就是六百元)。现在他们收据上有变动,后加上另有水桌900元,我的收据上没有,是诈骗吗?根据收据,他们要1500合理吗
12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合同纠纷和欺诈行为。首先,关于600元的欠款问题,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或其他书面协议,那么对方有权向您索要该款项。 其次,对于多出的1500元,这可能是由于收据上的变动导致的。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属于欺诈或不当获取利益,则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您的证据充分且有力,以便能够成功地应对任何潜在的争议或诉讼。同时,建议与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得专业的意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