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用我的身份证去办理分期他不还钱,人家向法庭诉讼我我会不会被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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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朋友以你的名义贷款购买手机,其到期不偿还贷款本息的,你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实际上,该笔贷款是你自己的贷款,朋友对银行或者贷款提供者没有法定的还款责任。 至于你与朋友之间的关系,按你们的约定进行处理;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认为是你贷款后,交由你朋友使用。你朋友是借你的钱,可直接要求其归还欠款,这里不存在追偿的问题。朋友拒不归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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