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收到全款后,买家要求房产证写别人名字有危险吗?
16天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房屋买卖中,如果一方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且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对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家要求房产证上写入第三人姓名,这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未经买方同意,将房产证上的姓名更改属于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交易安全风险。修改房产证姓名涉及产权转移,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审批流程,若未按法律规定进行,则可能存在交易不安全的风险。 担保责任风险。若第三人(即买家)以其他财产作为担保,但在买卖过程中因违反合同而被追责时,其担保责任可能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因此,在签订任何协议前,应仔细审查相关条款,确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清晰明确,并考虑所有可能的风险因素。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