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从事鲜花绿植行业,于元月6号亏本将门面转给李丽滨,当时为了省去再给房东一个季度的租金和押金,她同她男友(此人已婚)同我协商要私下和我签订一份合同协议书。整体转让费用5万3,她怕我这边有什么纠纷或怕房东知道过去店里生事,她又是第一次做生意没有经验,所以我也承诺她若是不放心可以先付一部份,付了3万8,剩余1万5协议书上有注明于3月20号或月底付清。其它什么条条款款协议书上都写得很清楚,现在她自己经营店面生意不太好,她也把货洗了不做了想回去,因为4月初又要付一个季度租金,门面3月低谁也不敢保证能转出去,今天她就说月底转出去就给钱我,转不出去剩下的1万5就不给了。所以还麻烦律师帮我分析下,我想维护自己的权益追回那1万5,谢谢!
2024-08-30 21:30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李丽滨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并且双方已经签署了书面协议。在签署协议时,您支付了一部分款项作为定金。然而,由于市场状况不佳,李丽滨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找到买家并继续经营店铺,导致无法履行协议中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联系李丽滨。尝试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直接与李丽滨沟通,询问她是否愿意退还剩余未支付的部分款项,或者提供其他解决方案。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可能的话,可以请一名中立的第三方介入,如当地消费者协会或仲裁机构,帮助解决争议。 法律途径。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重要的是,无论选择哪种途径,都要确保证据充分,以便在必要时支持您的主张。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