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售卖药品,超范围售卖药品会有什么处罚
2021-01-20 14:38你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现行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追究相bai关人员行政法律责任。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 一是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生产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生产等活动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 二是明知他人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或者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三是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 四是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妆品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五是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医疗器械许可证件的(《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一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六是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 七是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