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通告:侯宇婷 ,关于你涉嫌在《用钱宝》诈骗一案,自收到此通知三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公安机关自首,法院传票将送达至你原资户籍地址。检察院近期提起公诉,如被告方拒不出庭,则可当庭宣判被告败诉,所有欠款将强制偿还且冻结你名下所有资产,及处以3至5年有期徒刑!另根据我国《刑法》第310条,提供隐藏处所、财务、帮助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人,将触犯“窝藏、包庇罪”。一经定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致电 :法诉顾问:15281845352,刚才忘说了这是手机短信发过来的他借了1000多块钱!然后逾期了
2017-10-23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