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租了山东省济宁市财政局的沿街门面房开会所,房屋所有权证是市财政局的,租房合同是市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我签定的(服务中心有事业法人证),现在服务中心去法院起诉我要房屋租金,因我欠房费十二万元,他欠我茅台酒及餐饮费46万元,请问您服务中心这样起诉我主体对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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