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 发生事故 属于劳动法的第几条
2019-09-01 15:43如果按照你说的你们之间是劳动关系,那么 1、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工地所在地; 2、劳动法中有对工作时间的规定,例如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而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所以如果你的企业属于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企业要自己证明经过批准。至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一般没有问题。 3、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工伤鉴定,你这个最好做鉴定,你也说了可能会担心事后的情况,最好把伤情固定下来,你的单位未在发生事故伤害30天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那你就自己去申请。 以上基于是劳动关系,你老板是个人还是单位,个人你们可能是雇佣关系,有的就要按照侵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