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点法律方面的事。事情是这样的,我有实名举报一个人盗伐生态公益林,未经审比无证开山十一亩,林业公安受理后,案件调查很顺利,证据充分。 可是案件到了检察院两次检察院都过一段时问又退回林业公安。说证据不充分,要补充证据,我作为举报人也经常协助林业公安,他们都说证据充分,不知道检察院是为什么。 另外我补充一点:我举报的这个人在村里横行霸道,去年把一个人打得半残废,只判了一年半缓刑,目前还在缓刑期间,好象到一八年四月份满缓刑。他经常对村里人说:你们谁也别惹我,我有人。大家也都很怕他。现在我想问下您,作为实名举报人,我现在有哪些权利,可以做些什么,谢谢。
2025-04-19 09:15尊敬的用户,感谢您的信任与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在法院指定的日期和地点参加法庭审判活动,并享有辩护权。此外,您还有权要求被告人的行为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联系当地司法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