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给朋友咨询的问题,情况是这样的,我朋友男与她爱人感情不合,男外面有女人了,同居9年。与自己爱人也分居9年整。我朋友男几次协商离婚女方不同意,于是2016年前12月份起诉,不巧的是,男的父亲在2016年大年三十因久病体虚吃食物没能咽下噎死去世了。此时法院传票也到了,男女和女方又达成另外一个协议说老人丧失办完后区民政局办理,于是男方就撤了诉。结果老人丧事办理完后,女方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男方很是气愤,又去找了律师,律师说需要6个月后方能起诉,请问现在今天8月14日了我朋友他可以去法院起诉了吗?如何走流程?
2024-12-17 16:5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朋友目前可能面临以下挑战。 诉讼时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为一年,即自双方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之日起计算。由于双方未按期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因此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 法院管辖权。如果您的朋友决定继续进行诉讼,他们应该向原案件受理法院(即2016年12月份立案的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恢复诉讼程序。 证据保留。在准备起诉时,建议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诉讼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之间的通信记录、共同生活期间的账目等。 代理律师。考虑到之前提到的诉讼时间限制,如果想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可能需要考虑更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并尽早安排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调解或仲裁。除了正式的法律诉讼外,调解也是处理此类家庭矛盾的一种方式。建议尝试与对方进行非正式的对话,寻求和平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由专业的律师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如果您对上述问题有任何疑问,强烈建议咨询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士,如律师或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