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想咨询一下,有关房产的问题!具体情况是这样:9面前我妈妈病逝,半年后,我爸重新组建家庭,并且领了结婚证,在我爸的名下有一处楼房,面临拆迁。 如果房子拆迁后,这处房子就成了后妈和我爸的共同财产?如果现在我们只要回我妈妈的一般家产,有可能吗?请求帮助。
2025-01-29 12:35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属于遗产的一部分。因此在你母亲去世后,该房产应该归其继承人所有。如果你的母亲没有留下遗嘱,则该房产应由你的父亲和你的哥哥(如果有)共同继承。如果你的母亲生前留有遗嘱,那么按照遗嘱处理即可。 至于你提到的拆迁问题,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款应当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是按份共有的话,拆迁补偿款应当平均分配;如果是共同共有的话,拆迁补偿款应当由所有人共同享有。 建议你在了解清楚具体的情况后再做决定。同时,也建议你及时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