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在2015年结婚领证,婚后双方贷款买房A,双方共同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2018年女方父母出资全款为女方购得房产B,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2016年男方在其任职公司通过注资入股的方式成为公司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先后在2016年,2018年分别签署了公司300万贷款协议(实际控制人以及配偶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并引入了千万级战略投资,并签订了回购协议(2022年不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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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财产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双方名下的房屋应当平均分配。双方都有共同投资,也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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