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2014年12月二胎的,我想问问,我的分红在2015年被当地管理区取消了,那现在已经开放二胎了,我的分红可以要回吗?管理区还有没有权利不发给我。
回答数:676
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生育权是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权利。如果您的二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您和配偶均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那么有权要求管理区恢复您的分红待遇。如果您认为管理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援助。同时,您可以考虑委托律师进行代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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