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领养一女(我弟弟的孩子),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没有判决,离婚后我一直住在娘家,与父母 弟弟家生活在一起,现在前夫将我弟弟告上法庭,说我弟弟已将孩子要回,要我弟弟赔偿四年来的抚养费,这个符合法律规定吗?
回答数:345
可以索要抚养费,因为本身你们就不存在法律上的收养关系,但是抚养费事属于你们双方的,对方只能索要属于自己一方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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