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款1000到手800,另外200要我买优惠券,合同是1020,请问这是砍头息吗?
回答数:409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贷款合同中存在“砍头息”行为,则该行为不合法。在借贷过程中,借款人应当得到等额的利息支付,并不得被强制要求购买额外的商品或服务以获取利息。 在这种情况下,你已经得到了借款本金中的800元,而剩余的200元被视为“砍头息”,这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这种做法属于非法的行为,建议你立即与提供贷款的人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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