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明离婚女士,现有问题咨询,我离婚的时候是双方协议离婚,在离婚处做的公正,协议的前提的我什么财产都不要,平房归男方,楼房归儿子,所有债务有男方偿还,因为我不要财产所以不偿还债务,可现在男方拒绝偿还孩子结婚时所欠下的所有债务让我来偿还,请问我这个问题,我想向男方在分割财产可以吗,因为家里的平房是我俩共同盖的,当时离婚放弃是想让他偿还债务,现在他不偿还让我来还,请问我有权力分割我俩的财产吗,就是农村的平房
2025-06-27 19:50尊敬的当事人。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婚姻关系中的债务,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即使您放弃了个人财产,也应当对家庭共同债务负责。 关于您提到的农村平房,如果该房屋是在您和前夫共同生活期间建造的,并且没有明确约定产权归属,那么该房屋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按照公平原则分割这部分财产。 此外,由于您放弃个人财产,您应该考虑是否需要与前夫协商,以达成一个有利于您的解决方案。如果您认为自己有能力偿还债务,或者愿意接受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您可以尝试通过谈判或调解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最后,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