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二学生,因有事情借款卷入校园贷,现在他们威胁我不还钱就发信息催收
7小时前您好!首先,请您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因此,您的“校园贷”实际上是超出法定利率的非法高利贷。 其次,如果确实遇到不法分子的骚扰和恐吓,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尽快联系学校的学生处或保卫处寻求帮助; 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联系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账户交易记录,确认是否有涉诈行为。 如涉及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最后,强烈建议您远离校园贷,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在校大学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落入不良金融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