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方于2012年3月登记结婚,2013年3月在武汉市购置房产一套,房产证上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2013年12月生育一孩,2017年10月28日生育二孩,男方在我怀孕二胎期间出轨,和对方交往已有两年,致对方两次人流,还不肯出医药费和赔偿。在事情败露后,我给对方打电话,对方才恍然大悟,原来她也被骗,他谎称自己未婚,现在对方愿意出庭作证,共同控诉他。由于我分娩后不到一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房子贷款剩余21万,我想走司法程序,争取两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子的产权,想请律师帮忙解答下,谢谢
27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此事。 联系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 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以避免诉讼成本和时间浪费;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并主张子女抚养权和损害赔偿请求;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建议考虑到孩子年龄等因素,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