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我前夫离婚好几年了。离婚时我把小女儿带走了。口头上说低保卡钱给孩子抚养费在离婚协议上没写。现在卡也不给我了每月给孩子是330生活费。我还能在起诉他吗。
20天前您好,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您与前夫已经离婚多年,并且口头约定将孩子的抚养权留给您,那么孩子的生活费用应当由您承担。如果您发现前夫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夫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书、通话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支持您的主张。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