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是这样的,我有两个儿子今年十岁了,离婚的时候抚养权给的男方,我出抚养费,现在男方想把他自己跟小孩户口迁走香港那边,他在广州那边已经有家庭了,我怕小孩带过去受罪,男方一直以来对小孩很少关心,小孩跟他也没有感情,去年他还打小孩,打的不轻,我想问问就是现在小孩有没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意见,
4天前您的担忧是有道理的。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保护他们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孩子的父母双方同意并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将孩子带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生活,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如果您担心子女被强制迁往香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与对方沟通。直接与男方进行沟通,表达您对他的行为不满,并询问他是否愿意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寻求法律援助。考虑到您的情况可能较为复杂,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益,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态度恶劣,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费用,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同时,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理性对待,尽可能地为您的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