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结婚在上海,婚前曾有一段婚姻(但没有领结婚证)98年育有一子,后来感情不好分开,06年到上海打工,认识现在的老公,07年共同买房,因为我的户口在老家,来不及办结婚证,所以和老公商量房产证上先写他一人名字,等我的家人把我的户口本寄来,办好结婚证再加我的名字,户口本拿到的时候去办结婚证的时候,出现了问题,也就是我今天请教的重要问题,在我的户口本婚姻状况应该是未婚,可是上面写着离婚,我没有领证,怎么会写离婚,当时的情况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只能按离婚,才可以办理结婚证,没想到为今后种下一个个难题,10年了户口可以签到上海了,可是问题是必须要离婚证,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1-06-2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