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上班时第三第四脚跖骨受伤骨折,刚开始公司说私了,后来又告诉我报工伤了,并找当事人和见证人开了证明,可是事后我并未收到工伤处理也未做工伤鉴定,工资还是以病假发放的,公司只补贴我一千块钱营养费,外加八百块医疗费,可我总共花了将近两千块钱,刚出来工作的我受到了欺骗不知道该怎么办,而且我现在走路有些坡足,内心很痛苦,我所有病历都在公司那边,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4-07-20 06:05首先,您有权要求赔偿您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证、劳动合同、工卡等,以及与工伤认定相关的文件,例如诊断书、治疗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您证明您的工伤情况和实际支出的情况。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与公司进行直接沟通,表达您的诉求并寻求解决方案。 尝试通过调解机构或者第三方介入解决问题。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考虑提起诉讼。 请注意,在维权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使用。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