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妻子于二零一二年四月份结婚,当时索要彩礼两万六千元,(全部是借的),婚后装修新房,(农村自建房)花去两万,剩余所有欠账都是我日后还上的,(彩礼钱和装修总共四万三千元),婚后女方常年不回家,也没履行家庭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婚后女方还借钱买了一套音响(三千元),和一辆面包车,(三万多),我于一六年起诉离婚,但她不同意,同时还向我要三万元赔偿,说装修房借钱了,(其实是买车借的),最终法院判不准离婚,现过己过六个月,从判决之日到今天,我们从未见过面,也没通过话,我准备在次起诉,请问律师,我起诉书怎么写,还需要写上分割面包车吗,法院最终会怎么判呢,谢谢!
2020-04-02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