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外地的结婚登记在江津那边,和妻子分开四年了,我们是异地。我是不想离婚的,但她不愿回家。一直联系不上她,我们无共同财产,有一女跟我。她的意思和好是不可能,我要想离婚就要给她补偿。如果我起诉离婚会应该给补偿吗?不是我不想过,是她不想跟我过,拖着太难受 我该怎么结束这段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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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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