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爱人以经生活了15年了,我们还有一个15岁的儿子,就在8月底我爱人的一个同学(以前的恋人,山西大同某煤矿挖煤工)找到了她的电话,就这样俩人微信聊上了天,9月3号他来了保定并约我爱人吃的晚餐(爱人告诉我说是同学聚会,事后证明就她俩),9月4号爱人告诉我说是同学们一起参观大午生态园(事后证明就他俩在一起,具体干什么了去哪儿了不详,爱人到现在了都没跟我说清),为次我伤害了自己(剁了个小拇指,我是白血病,也算是没自杀成吧),爱人的微信记录也删除了,我想起诉爱人的同学,因为是他闯入了我们的生活(现在以支离琐碎),使我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2020-11-14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