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一个月前,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上有一条关于债务分配,协议书上注明一切债务由男方承担,在婚前我也欠了三至四万,现如今男方提出不还,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欠的这几万他应不应该承担
2024-07-31 19:48您好!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如果一方有负债,另一方有责任偿还该债务。因此,即使您已经与对方分居或离婚,也仍然可能需要为对方的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您确实已经欠债,并且您的配偶拒绝支付这笔款项,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了解具体的债务情况。首先,您应该了解您所欠的债务的具体金额以及债权人是谁。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债务。 谈判解决。尝试通过沟通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双方都能接受合理的解决方案,那么就有可能达成一致。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策。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