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人称呼大舅,在矿里出事人死亡,大舅生前与他妻子离婚,他们之间有一女满十八岁,已故的大舅还有年迈的父母,就是我的外公外婆,已经七八十岁了,大舅出事矿里赔偿金是128万,他们是和平解决没有任何合同,现在我大舅的前妻和他女儿与我外公外婆产生财产分割纠纷,她们只愿意给我外公外婆总共16万,请问一下,这之间的分配有什么定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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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外婆、外公与大舅的女儿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三个人是应当平均分配的,因此所得的金额应当处以三按照人头每人分得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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