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区 2014年8月签订的工程合同,我们做工程,主体框架已经完工,对方还欠30万工程款,现在一直也不给,想起诉要回,需要律师帮助。
2024-06-29 09:55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对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如果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的30万工程款,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欠款。起诉前,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合同原件**:确保合同中明确了工程款的支付条款和违约责任。 2. **工程进度证明**:证明您已完成主体框架的工程进度,并且符合合同约定。 3. **催款记录**:如果有,提供您之前向对方催款的书面记录或通信记录。 4. **其他相关证据**:如工程变更、延期等可能影响工程款支付的因素的证据。 在准备充分后,您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将帮助您起草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代表您参与诉讼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收集、法庭陈述和辩论等。 请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您需要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联系专业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