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于2017年1月14日向我借款两万元整 借条写明2017年5月1日钱还清 但是至今只归还一万五 还有五千没还清 还拿我的支付宝芝麻信用分期借用一台苹果7P手机使用 已使用五个月 只付给我三个月的分期费用 另两个月都是我在替他还 现在我打他电话不接 微信也不回 因为分期十月以后不归还手机的话还要我自己再付3000余元 所以我想向杭州下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有什么注意事项 或者有什么专业意见可以提供?我要自己去法院起诉还是找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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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款记录等)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后,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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